专业律师
林长宇律师,中华律师协会会员,现为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领域的研究及实践,擅长:经济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公司股权纠纷、经济犯罪刑事辩护、公司法律风险防范、公司诉讼等辩护工作。是典型的学者型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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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纠纷
不可抗力条款
不可抗力是合同法中明文规定的唯一的一种免责情形。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七十七规定“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、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”。
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认定要求是非常严格的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几年前发生的“非典”最终都没有认定为不可抗力,本站中新闻动态栏目对此有相应的新闻报道。
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:
1、不可抗力的定义;一般多援引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,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的约定不同于合同法规定,使其具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。同时一般在合同中当事人还列举了不可抗力事件。
例示如下:
“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、动乱、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、火灾,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、雪、洪、震等自然灾害。”
2、发生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;
3、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采取的措施;
4、因不可抗力发生的损失各方如何分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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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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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谓“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”?